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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

2017-01-23 头条江西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 

  新华社济南1月23日电 2017年1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苏荣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苏荣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苏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亿余元;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苏荣对共计折合人民币8027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苏荣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均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鉴于苏荣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外逃归案人员王国强、李华波依法公开宣判

  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 1月23日,辽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凤城市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同日,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贪污一案。

  2012年4月,王国强作案后潜逃美国,2014年12月22日主动回国向办案机关投案,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其认罪、悔罪,且赃款已全部追缴,可以从轻处罚。综合王国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王国强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没收受贿所得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非法所得。

  2011年1月,李华波作案后潜逃新加坡。通过中新两国司法执法合作于2015年5月9日被遣返回国。李华波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李华波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李华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犯罪所得剩余赃款。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外逃人员主动回国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外逃不归、逃避处罚的将一追到底并依法从严惩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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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本期监制/林淡 主编/邱黎 编辑/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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